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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欧混动车配额细则落地:首年35万辆、年增6%、最早12月1日生效
影响对象:中国产混合动力汽车、中国商务部
需要行动:暂未发现明确操作要求
事实卡片高可信媒体 / 行业机构单一来源,暂未发现第二来源已宣布
生效/阶段:最早12月1日生效
已抽取关键事实
- 欧盟于10月12日确认拟对中国产混合动力汽车实施进口配额。
- 配额首年约35万辆。
- 配额此后每年增加6%。
- 配额实施期为4年。
- 配额最早12月1日生效。
影响对象:中国产混合动力汽车出口商;中国产混合动力汽车品牌;欧盟进口商
需要关注:核对自身出口欧盟的中国产混合动力汽车(含普混与插混)是否受配额覆盖;关注配额生效时间(最早12月1日)及首年35万辆额度分配细则
核验说明:行业媒体转述欧盟确认与中国商务部答记者问内容,当前材料未附官方原文。
导读
欧盟10月12日确认拟对中国产混合动力汽车(含普混与插混、不分品牌)实施进口配额,首年约35万辆、此后每年增加6%、实施期4年、最早12月1日生效。中国商务部同日答记者问确认三原则:尊重事实,以2025年30.2万辆为基础向上安排;非歧视,中方配额不低于任何其他进口来源地;合规,保留WTO争端解决与贸易补偿权利。电动汽车反补贴案“软着陆”延续,欧方继续推进价格承诺及复审。
推荐理由
欧盟拟对中国产混动车设进口配额,首年约35万辆、年增6%,最早12月1日生效,涉及中国车企及汽车相关跨境出口方的出货节奏与合规安排。
来源:跨境知道 · ikjzd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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